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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自述

书名:谈鬼者 作者:墨太子 本章字数:5207

更新时间:2013年08月31日 10:37


自述

我叫左安,出生于1989年,是射手座。从小到大,都很安静,朋友很少。或者应该说朋友来得快,去的也快。左安这个名字是父母翻字典选择的,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。在初中之前,我的日子一直都很平静。在初二的时候,我们一家开车出门的时候发生了车祸。

车祸并没有造成什么太大的影响,只是车子的右前轮爆胎,撞坏了路边的花坛。父母轻微外伤,而我也只是撞到了头,当时有一点点脑震荡。这件事就像是一个意外,就这么平静的过去了。直到初二的下半学期,我开始变得更加孤独。周围的孩子都开始嘲笑我排斥我,说我是骗人的孩子。包括老师也找过我的父母很多次,但这样的情况只是让我变得更加沉默。因为那次意外,我开始能看得见一些不该看见的东西。

最初我能看见的只是有些模糊的影子,由于我本身是近视,我一直以为是眼镜没有擦干净,或者是度数有所改变。但是后来,那些影子变得清晰。那一年放暑假,我和一群孩子去游泳,因为去了夏令营,游泳的地方类似于现在的河岸。河里的水并不特别清澈,但有一定的可见度。一开始几个孩子都在河里嬉戏,我不会游泳,所以只是在岸边坐着,替他们看看衣物。忽然平静的水面传来惊呼,一个孩子似乎是被什么给缠住了,有溺水的危险。我很着急,可我不会水,所以只好在岸边看着。

时间一点点地过去,那个孩子再也没能上岸。大约半个小时候,警察的到来,才找到了一具惨白的小小的尸体。这个孩子与我们的关系并不是最好,所以我的认知只停留在死了一个孩子上,没有哭,没有特别的伤心。那时候周围的声音很多,身边很多的人都在忙碌,我只是看着那个盖着白布的担架,我也记不得是多久,周围的声音变得异常安静,身边的大人警察都张着嘴,像是水里的鱼,可没有声音。我疑惑的拍了拍耳朵,听到一阵阵奇怪的哭声。我顺着哭声走,走到了担架前。

那个孩子已经死了,不可能哭。可我依旧看见一个瘦弱的女人,死死的拽住一个孩子,那个死去的孩子哭喊着被带走。之后一切就恢复了,我试图告诉警察那个孩子被带走的事情,但是……没有人相信我的话。我只能看着那个孩子,被带走,一大一小走进了河里。

那件事之后,我才察觉了有些什么事不同的。我在很多时候看见的人,他们没有什么表情,他们的颜色是淡淡的青色。他们……不是正常的人。那时候的我只有初二,所能得出的结论也只有这些。我试过告诉父母,但可悲的是一个是坚决的无神论者,另一个则是虔诚的天主教徒。随后,用了很多的办法,圣经、十字架等等。可依旧没有任何的改变,于是我开始不再告诉父母,让他们以为我正常了。

到了中专的时候,一切变得更加明显。在我的身边,他们和正常的人一样出现在我的视线里。而我学会了如何辨别,尽管如此我的人际关系依旧不怎么样。也就是那个时候,我终于明白,我所能看见的是鬼。之后我翻阅了各种恐怖故事、看了各种恐怖电影,鬼片充斥了我的世界,但是我所看到,没有任何的相同。我眼里的它们就是掉了色的老照片,除此以外与正常人没有任何的区别。

中专的日子在安逸中度过,毕业之后我并没有继续深造,我只是觉得不适合,并没有其他过多的理由。实习、工作,近四年的时间,我一直都在换工作。他们……开始一点点来打扰我的生活。他们似乎是想告诉我什么,他们总在找我,不停的接近我。我为了避开这样的接触,搬出了家,开始了一个无业游民的生活。直到有一天,一个在出版社的朋友找到我,看着我的状况,他询问我为什么不当个作者?既不用出去面对那些形形色色的人,也不用对着老板低三下四,最好的就是可以窝在家里,想起就起,想睡就睡。自由,随意~~也许他当时只是一个玩笑话,可我却认真的考虑了一下。我的语文成绩一直不差,而且作文也是颇为拿手。

于是我试着写作,也许世界就是这样的公平。我在一次次的工作不顺之后,静下心来动笔,竟然出奇的顺利。我的第一本小说是描写婚姻,第二部则是玄幻,第三部转写黑道。在我结束了第三本书的出版后,我成为了这个城市最出名的小说家。我的编辑是个不到三十岁的女人,爱好文学,喜欢幻想,她对于能够和我这样的人合作,十分满意。她对于我的生活很好奇,用了很多的方法企图探究,但是我留给她的,只有一个QQ号,和一个手机号码而已。在过了生日之后,今年我24岁,在同龄人中不显得特别成功,也并不特别失败。所谓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,过的自由。尽管如此,我依旧很不愿意参加同学聚会,因为他们对我而言太过于陌生,读书时的一切我记得已经不那么清晰,或者说是我选择去忘记。我不否认,我缺少和人相处的能力,而且显得薄情寡义。由于不正常的作息规律,我时常在深夜出没于酒吧、夜店或者咖啡馆。我抽烟,有烟瘾。也喝酒,但是我不酗酒,酒精有时可以帮我入眠。我总喜欢亚麻的衬衫、黑色的大衣、或者也有正式的西装,我总是穿的很文艺,或者说是随意。我和酒吧、夜店格格不入,震耳欲聋的音乐让我觉得远离现实,我不和任何人搭讪,我从来都只是待在角落,点着烟,喝着酒,看着周围那些疯狂的人们。我很少与陌生人说话,但奇怪的,这样的我,却总被人搭讪。

作为一个24岁的男人,有需求在我看来太过于正常。我也不排斥这种事情,我时常和并不熟悉的女人在一起,偶尔也会有人想要成为我的女朋友。但也通常会因为无法忍受我的沉默寡言,而分手离开。我习惯了一个人的日子,我的日子很简单,很单调,写书、出版、书友签名会。我偶尔会去图书馆,或者漫无目的的在大街上四处游荡。我依旧能看见他们,但是我尽量表现的像个正常人一样,当做看不见他们。他们对我投来的目光,我也视若无睹。我一直认为我可以继续这样的简单下去,但是……

熟悉的声音响起,在我租住的这间一室一厅的屋子里回响。我抽着烟,打开窗帘,如果是胆小的人,也许现在已经开始尖叫,但我已经习惯。窗外在下雨,很大,雨水打在窗上,然后又滑落下去。一道闪电后,我看见了一张可以说得上熟悉的脸。因为她出现在窗外,已经整整一个星期了。

我不知道她叫什么,她的来历、她的一切我都无从得知。她的脸异常惨白,没有血色,嘴唇有一点点的青紫,像是在冬天被冻了很久。她穿着一件有些暴露的t恤,黑色的皮裤,以及八厘米高的高跟鞋。我的屋子在七楼,她很自然的在那儿,我不会去考虑为什么她会悬在半空。因为她不是人,所以她在那儿。

很明显她看得见我,知道我出入的时间,摸准了我的作息

。她面无表情的脸贴在玻璃上,她的头发湿淋淋的黏在了脸上。她的眼睛是黑色,没有眼白,所以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正在看着我。她用她的手,有一下没一下的敲着我的窗。我和她的距离大概只有十五厘米,我看着她,第一次没有放下窗帘。她很坚持,但她在坚持什么?

我做了会改变我一生的动作,但是那个时候我并没有察觉。我打开了窗,她的动作因此停顿,我能察觉她再看着我。我后退了一步,示意她进来。她的反应很迟钝,或者应该说是不自然。她用了近十分钟,才从窗子爬进了屋子。她趴在地上,背朝着天花板,而脸也朝着天花板。这是一个极其反常的动作,但在我看来好像很正常。

我拿来了毛巾,皱眉看着地板上的水迹,关上了窗。我手里的毛巾始终没有给出去,我不知道她需不需要。但是随后她拿走了毛巾,笨拙的擦着。她的骨骼似乎可以任意的弯曲,毛巾在她的手上乱成一团。我灭了烟,替她擦拭。然后抱起她,放到了沙发上。我在想我是不是做了有史以来最错误的决定,我开了口:“你是谁?想做什么?”我并没有期望我的问话会有什么答案,可她居然回答了。虽然她好像失去了说话的功能,说话的声音像是破碎了的瓷罐子,而且语句非常的不通顺。

我拿起纸笔,记录着她破碎的词。她说的很慢、很累,我只记下了几个词“沫沫、痛、杀,死了。”我捏着纸,看着她像个机械一样随意的动,她的关节和肌肉似乎异常的敏捷,她能做到人所做不到的动作。之后她对我房间的沙发似乎产生了留恋,也许不该用留恋,或者是……喜欢?她像是一只猫,蜷缩在了沙发里。她闭上了眼睛,也许她想睡觉了。我放下纸笔,第一次动手触摸她。她是冰凉的,没有脉搏。我看着她,已经无暇顾及我的沙发是不是会进水,我拿了毯子给她披上,她需不需要我不知道,不过这样我会好过些。

之后我关了灯,躺在床上,意外的是很快我就睡着了。冬天的早上天亮的不那么快,可我依旧醒了,醒的太早。闹钟显示的时间是清晨的五点,我戴上眼镜,环顾了我的房间。沙发上那一滩水渍,告诉我,我的确做了件很奇异的事情。我起床,洗漱后,开始收拾屋子。我打扫了所有可以打扫的地方,但是对于进了水的单人沙发,我实在束手无策。我只能打开窗子,希望太阳可以晒干它。

早上的空气很清冷,那是一种深深呼吸过后,心也会凉掉的温度。哈出口的空气带着浓重的白色,我的镜片模糊了,我拿下来,然后擦掉。我看见了她,她在地上,趴着。我继续向前走着,我能听见她咯吱咯吱的声音,她再爬,也许她已经忘了怎么走。我买了早餐,简单的蛋饼和豆浆。我看着她,在老板差异的眼神行下多买了一份早餐。老板认识我四年,我从来没有买过两份早餐。

回到家,我用钥匙打开门,她就在我身后,跟着一起进了屋子。十二月份的天气已经很冷,我拿回来的豆浆也已经冷掉。我拿着豆浆去微波炉加热,随后开始吃早餐。吃完后我打开笔记本,对着空白的文档发呆。编辑要求我再写一本新书,我看着电脑却没有任何的文字形成。我听到了碗碟的声音,转过头,我看见她把豆浆拿到了微波炉,并且加热了。她的动作很熟练,虽然很慢,但她做的很好,像个正常人。她开始吃早饭,用了整整一个小时。

我停下了我手上的动作,我开始观察她的一举一动。她开始更多的开口,但是声音依旧让我无法忍受。“沫沫,死,杀,男朋友,杀了,杀了……沫沫。”

我看着她,我意识到她在告诉我一些事情,我蹲下,看着她。然后重复:“男朋友杀了沫沫?”她僵硬的点头“沫沫,是不是你?”她再一次点头。

她不会说谎,也完全没有这样的必要。我用了整整三天的时间,把她说出的词语整理出来。我拿着笔,敲击着桌面。这三天我依旧什么都没有写出来,倒是她的事情让我更为在意。她会吃东西,这三天的时间里她开始变得像正常人,她会坐、站,知道使用家具器械,她的手似乎是骨折了,没有办法握笔。她的头发是她自己吹干的,也是自己理好的。她对我写的书很有兴趣,但是这兴趣只停留在摸索上。渐渐的我意识到她的眼睛,应该是看不见的。

冬天的晚上很冷,虽然我不怕冷,我依旧裹着毛毯抽着烟。她在一边站着,歪着头看着。我开始试着和她交谈:“沫沫,来找我是为了什么?是想告诉我什么么?”

她坐下来,坐在地上,对着墙,似乎在努力回忆什么。随后她开口了,这是第一次,她说了很多,而我也渐渐意识到,她说的,是一件没有人知道的谋杀。

我开始写书,但是我没有书名,因为可能这只是一个短篇,或者一个随笔。但是我觉得我希望把她的事情记录下来,很多地方她都无法说清楚,于是我加上了我自己的见解和猜测,一点点去接近事情的真相。她开始说的越来越清晰,她开始有情绪,极端的愤怒扭曲了她的面容。但她很快就控制了自己的情绪,也是第一次,她似乎是在对我笑。

她的故事用了两天的时间,完成了。我一遍遍的看着,随后念给她听,她一点点的纠正,我再一遍遍的改。直到第三天,她的事情才被还原。她似乎哭了,虽然只有一滴眼泪,可我知道她哭了……

在我写完故事的那天,她就离开了。像是她来的时候一样随意的离开,准确的说,她消失了。在她哭的那一瞬间,我似乎看见了一个放荡不羁的女孩儿。我将我所记的她画下来,我的绘画并不那么好,只是能画出一个较为真实的她。黑色的长发,普通的摸样,唯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她带笑的脸,和脸上的酒窝。

我犹豫了很久,才将这份稿子送了出去。送到编辑部后,他们联系了报社,将这篇东西作为短篇登了上去。也许是因为我的名字,也许是因为故事看着如此真实。众多的报社开始转载,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。最后警察开始着手调查,我也免不了被一番盘问。最终他们找到了沫沫的尸体,那个被杀害的女孩。推测的死亡时间大约是在两个星期前,她死的那天下着大雨。由于大雨冲走了很多证据,一时让警方束手无策。而我的小说让他们找到了办法,根据我小说中的描述,他们一点点的抽丝剥茧。

当报纸刊登了杀人凶手的照片,我看了很久,那只不过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男孩子。我随手揉掉了报纸,抽着烟。对于警方和各种报社媒体的好奇,我全然不去理会。我缩在自己的屋子,过着我自己的日子。但是很多时候,人生就是那么的让人难以预料,我以为我的好奇只有那么一次。我以为我和他们的接触也只有那么一次而已,但是我错了。这变成了一个开端,至今我依然不清楚我自己是否后悔,也许已经没有时间去考虑这些问题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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